前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什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什么?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
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内容,互联网文化活动分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收费或通过电子商务,广告宣传,冠名赞助等方式获得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企业,都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向互联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
1、游戏产品(已停批,可做游戏备案);
2、表演类:像YY直播房间,花椒直播;
3、动漫类:指的是日本动漫产品和二次元漫画产品;
4、音乐娱乐类:像音乐门户网站,app音乐产品;
5、展会比赛类:指的是展会、比赛型的活动;
6、演出剧娱乐节目类:像爱奇艺优酷一豆等视频网站。
深圳文网文申请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关规定的条件。